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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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

 《黑龙省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的章程在我省生活学习和工作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会员两人介绍经专家评议主席办公会审议党政办公会批准即为个人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在我省工作或生活者应为本会当然会员。”

  为了更好地团结和联络组织广大文学爱好者努力发展和繁荣我省的文学创作根据新形势下文学发展的需要参照中国作家协会发展会员的标准和条件制定省作家协会发展会员的标准为了积极慎重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赞成本会章程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的原则且作品的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申请者一般应为黑龙江省作协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省作协团体会员名单如下哈尔滨市作协齐齐哈尔市作协牡丹江市作协佳木斯市作协大庆市作协鸡西市作协双鸭山市作协伊春市作协七台河市作协鹤岗市作协绥化市作协黑河市作协大兴安岭地区作协绥芬河市作协北大荒作协哈尔滨铁路局作协黑龙江省森工作协大庆油田作协黑龙江省煤矿作协黑龙江省电力作协黑龙江省金融作协)

 (省直中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武警如符合入会条件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

 (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翻译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国家级大奖如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文学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的作者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荣获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文艺奖及国家行业系统部级文学奖项的获得者不含征文类评奖)。

 (2)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文学作品3篇以上或者5万字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学期刊发表作品不少于10万字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发表作品不少于20万字(诗歌按101000字计)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个人作品须为国家正式出版物)1(其中短篇作品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须有至少三分之一文字曾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报刊上发表作品多次被全国重要文学期刊选载转载推介的作者

  从事多种文学体裁的作者也参照上述条件综合考虑其创作成果

  2、从事文学翻译文学期刊编辑文学教学工作15年以上已经取得副高职以上业务职称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5篇以上与文学相关的作品在文学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3、担任省作协团体会员和各级作协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发表过一定数量作品组织工作突出

  4、省作协团体会员重点推荐的作者基本上能达到上述条件的

  5、网文作者入会条件暂行

 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两部以上含两部签约作品字数累计达到200万字且最近两年内持续创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络文学作者一般可考虑吸收为会员

 (1发表平均订阅量3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100万字

 (2部以上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

 (3有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动漫网游等

 (4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5)单部签约作品连载超过500万字且仍然持续创作本作品

 (倾斜的原则

  1、对少数民族作者尤其是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作者母语写作的作者及民族文学翻译工作者可给予适当的倾斜

  2、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员中国作协重点作品项目的作者青年作者评论家网络文学作者成就突出者可给予适当倾斜

  3、关心支持文学工作对我省的文学工作给予扶持和帮助又发表一定数量文学作品的可给予适当的倾斜

  二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专集请提供本人所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文学专集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并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文学专集1-2(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专集均须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者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期刊或报纸上所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未提交刊发作品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其他

 网络文学作品请提供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原创文学作品打印稿不少于10万字另需提供所申报作品的网站后台截图(包括书名作者个人信息页面以及订阅数据或销售数据)、申报作品与网站合约复印件(包含作者信息书名网站信息);如获得奖项版权改编等请提供相应照片或截图出版或刊物发表的请提供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相关复印件如有榜单截图可一并提供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影视戏剧作品可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公演公映证明

 翻译作品请另附不少于20的翻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重要文学选刊文艺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等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文学创作活动小传一式两份与以上材料同时寄交省作协组联处并将电子版以团体会员+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lc9910@163.com。

 三审批程序

 ()省作协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省作协组联处每年1月至12月接次年度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应于1231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方可参加次年度审批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将顺延至下一年度讨论审批

 ()每年12在审读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联处组织专家审读作品并提出初审意见以供主席办公会参考

 ()每年2月至3省作协主席办公会讨论审批新会员结果经党政办公会批准进行公示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报资格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从黑龙江作家网自行下载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均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保管好重要原始资料未获批准并再次申请者须按照本办法重新准备材料进行申报

 ()请用印刷品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并注明申请入会”。勿用包裹投递

 ()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一经发现省作协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组联处

 邮编:150090     电话(传真):0451-53969910

 电子版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文学创作活动小传发送至邮箱zlc9910@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链接

 

下载专区

入会申请表须正反面打印

  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链接

  入会申请表正面          附件链接

  入会申请表背面          附件链接

  文学创作活动小传        附件链接